物业管理事项及法律法规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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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作为新兴服务行业在我国迅速发展,从1981年3月10日深圳市第一家物业管理企业挂牌成立至2010年的三十年间,全国已有物业公司近20万家(北京市现有6千多家,管理的项目数以万计)。物业管理水平直接关系到城市管理水平乃至整个社会的和谐发展,因此,物业管理已成为我国城市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2003年《物业管理条例》(2007年修订)的出台,标志着我国物业管理真正开始走上了法制化、规范化的新阶段。随后,各地方政府及国务院相关部委又颁布了大量的实施细则、办法、规定、规则、意见、制度、标准、程序、技术规范、操作规程等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据不完全统计,现有规范物业管理的常用法律法规就有几十部之多,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更是数以百计,处罚条款数不胜数,大大增加了物业管理的经营风险。因此,用传统的管理经验和方式已不能适应现代物业管理的要求。 2005年,人事部、建设部发布《物业管理师制度暂行规定》,国家对从事物业管理工作的专业管理人员,实行职业准入制度。由于物业管理学科新、涉及专业庞杂,加之对物业管理师在理论和实务上并重的高标准和严要求,使得适格人才需求缺口将长期存在,从而孕育了“支点顾问公司”的诞生。 “北京支点物业管理顾问有限公司”是北京市工商局批准成立的第一家“以物业管理师资格为准入条件”的物业管理顾问公司,其顾问团队全部由物业管理师和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专业人员及企业法律顾问组成,他们长期从事地产及物业管理相关工作,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支点”的顾问模式注重实效,既要“运筹帷幄”,又要亲历亲为“决胜千里”,确保客户目标的实现。“支点”以“尽心尽责为客户服务”为宗旨;秉承“注重社会效益,兼顾经济效益”的经营理念;坚持“合法公平、实事求是”的办事原则;把客户的“低投入,高回报”作为合作基础和前提,让客户实惠满意。 我们确信:与您的合作一定是双赢,与您的双赢必将成为社会的共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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