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物业管理条例》和《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住宅及同一物业管理区域内非住宅的建设单位,应当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
“前期物业管理招标”顾问服务的内容及程序:
1、成立招标领导小组;
2、编制招标文件;
3、公布招标公告或发出投标邀请书;
4、发放招标文件;
5、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
6、接受投标文件;
7、成立评标委员会;
8、开标、评标、中标及签订合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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