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对象
设计单位
开发建设单位
物业管理企业
业主委员会
个体业主
产权单位
职能部门
Service To
开发建设单位
招标代理
点击: 2474 次

   

     按照《物业管理条例》和《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住宅及同一物业管理区域内非住宅的建设单位,应当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

   “前期物业管理招标顾问服务内容及程序

    1、成立招标领导小组;

    2、编制招标文件;

    3、公布招标公告或发出投标邀请书;

    4、发放招标文件;

    5、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

    6、接受投标文件;

    7、成立评标委员会;

    8、开标、评标、中标及签订合同等。

 

上一篇:拟定《前期物业管理合同》和《临时管理规约    下一篇:物业管理事项及法律法规咨询

版权所有:北京支点物业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备案许可证编号:京ICP备14039777


您是第583725位访客!
技术支持:华大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