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与街乡镇社区治理工作的意向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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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物业服务第三方专业评估监理机构 参与街乡镇社区治理工作的意向书
尊敬的 街乡镇 领导:您好! 我公司是在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颁布后,北京市工商局特批成立的唯一一家物业管理专业顾问公司,旨在为物业管理相关主体提供专业化、规范化的咨询服务。我们的顾问团队全部由具有中高级技术职称的专家和资深顾问组成,秉承“防范管理风险,提升服务质量,弥补人才缺口,承担社会责任”的理念,常年为街乡镇、社区居民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提供顾问服务。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意见》把物业管理纳入社区治理的工作重点,北京市委、市政府相继出台了一系列落实文件,加之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社区治理的政策和法律法规体系已初步形成。然而,由于《民法典》与《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出台顺序倒置,其规定存在表述不一,甚至有上位法与下位法冲突的现象,造成在法律适用上的难点;加之数以百计的物业管理规范性文件和技术规程所涉及的专业类别繁多,非专业人士很难全面掌握和把控。由此导致了街道工作人员在指导和监督物业管理工作中,不敢为,不作为,甚至乱作为的事例屡见不鲜。其主要表现形式有:成立业主管理委员会不合规;指导业主大会会议超越权限;对使用专项维修资金申请作出错误的审核意见;强势管理造成与被指导的业主委员会形成对立;“12345”投诉增加;“街道吹哨与部门报到”二者配合不协调;下发的《指导意见》用语不准、逻辑不清、适用法律法规错误;办事拖延,效率低等。 虽然《北京市街道办事处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本市建立街道工作人员容错纠错机制,鼓励其担当作为。”但在第四十三条还规定了“区人民政府统一进行街道办事处工作考核,建立以辖区居民满意度为主、以居民委员会和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评价为辅、监督检查和第三方评估相结合的考核制度。”由此可见,引入物业管理第三方评估监理机构参与社区治理,有助于街道工作人员避免风险和提升政绩。 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意见,北京市物业服务评估监理协会于2022年9月16日成立了“助力社区治理工作委员会”(我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周明远当选为副主任),旨在为街乡镇及社区提供专业、规范的顾问服务。 感谢您在百忙中启阅此件,我们十分期待参与贵街道的社区治理,助力建设和谐宜居社区。
北京支点物业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29日
附件:顾问服务工作内容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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